您的位置  首页 >> 城乡建设 >> >> 正文
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《统计法》和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原创 | 日期:2010年7月22日 | 浏览344 次] 字体:[ ]

 

贵州省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

 

铜地住建[2010]71号


 

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
关于开展《统计法》和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
处分规定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、自治县、市、特区、大龙开发区建设局、房产局、规划局,地局各有关科室、直属单位:
  省住建厅将于8月份对全省住建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,并将在每个地区抽查2~4个县和建筑企业、勘察设计企业、工程监理企业、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,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为做好迎检工作,现将省厅《关于开展〈统计法〉和〈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其业务范围的统计执法自查工作,地局各相关科室务必于7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交办公室汇总。
    特此通知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7月23日

 

  附:《关于开展〈统计法〉和〈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》

 







责任编辑:局办公室

相关文章

  • ·没有相关文章

相关专题

  • ·专题1信息无
  • ·专题2信息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