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原创 | 日期:2010年7月16日 | 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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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
铜地住建[2010]70号
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
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
各县、自治县、市、特区、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,地直各建筑施工企业:
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根据《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黔建人通〔2010〕214号)文件精神,现对2010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
全区建筑业(含施工、安装、机械化施工、建筑装饰、房地产业、市政工程企业)在职专业技术人员(含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)和持有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证书》)施工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、预算员、材料员、装饰施工员、资料员、门窗幕墙施工员、城建档案管理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:
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以《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在建筑业中的应用》、《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材》、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、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和防艾知识宣传等为主要内容。
三、培训费用:
培训费、教材费350元/人,食宿自理。
四、培训时间及地点:
此次培训分为三期,每期培训时间为全脱产学习二天,具体安排见附表
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第一期报名时间:7月20日—21日
第二期报名时间:7月22日—23日
第三期报名时间:7月24日—25日
报名地点:铜仁地区建设培训中心(建设大楼十三楼)
六、培训组织管理:
(一)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安排,由贵州大学培训中心组织实施,请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本地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培训。
(二)凡参培人员须交一寸免冠照2张。
联系人:杨 波(13985850031)
洪德山(13985345118)
传 真:0856 5280318
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0年7月15日
附:《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年审继续教育培训期次安排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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