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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原创 | 日期:2010年7月16日 | 浏览559 次] 字体:[ ]
 

 

贵州省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

 

铜地住建[2010]70号


 

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
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、自治县、市、特区、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,地直各建筑施工企业:
 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根据《关于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黔建人通〔2010〕214号)文件精神,现对2010年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:
    一、培训对象:
    全区建筑业(含施工、安装、机械化施工、建筑装饰、房地产业、市政工程企业)在职专业技术人员(含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)和持有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证书》)施工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、预算员、材料员、装饰施工员、资料员、门窗幕墙施工员、城建档案管理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。
    二、培训内容:
   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以《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在建筑业中的应用》、《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材》、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、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和防艾知识宣传等为主要内容。
    三、培训费用:
    培训费、教材费350元/人,食宿自理。
    四、培训时间及地点:
    此次培训分为三期,每期培训时间为全脱产学习二天,具体安排见附表
    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    第一期报名时间:7月20日—21日
    第二期报名时间:7月22日—23日
    第三期报名时间:7月24日—25日 
    报名地点:铜仁地区建设培训中心(建设大楼十三楼)
    六、培训组织管理:
    (一)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安排,由贵州大学培训中心组织实施,请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本地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培训。
    (二)凡参培人员须交一寸免冠照2张。
    联系人:杨  波(13985850031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洪德山(13985345118)  
    传  真:0856 5280318  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铜仁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7月15日

 

  附:《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年审继续教育培训期次安排》


 


责任编辑:局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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